3月2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全面开放铁路建设运营市场,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分类分步推进铁路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优质资产上市。干线铁路效益预期较好的项目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铁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铁路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与此同时,在铁路规划建设工作中,一些地方存在片面追求高标准、重高速轻普速、重投入轻产出等情况,铁路企业也面临经营压力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等问题。
《意见》还明确,制定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路网使用、车站服务、委托运输等费用清算和收益分配规则,保障路网资源统筹配置、公平共享,确保投资者参与项目决策、建设、运营的合法权益。借鉴城市轨道交通开发模式,加强土地综合开发,既有可开发用地可依法依规变更用途,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加快盘活,新增铁路综合开发用地要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协同管理。
陆东福此前曾表示,“十四五”期间,铁路建设任务仍十分繁重,在建、已批项目规模达3.19万亿元,将坚持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分类分层推进建设。推动铁路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特别是落实国家推进铁路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的部署,加快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铁路行业市场化清算体系,为各类铁路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
文章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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