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14次的议题涉及民营经济。2019年,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始终是政府心头的一件大事。临近年底,决策层再次为民营企业发展鼓劲。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28条举措被企业家们反复研读。
《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并表示,将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
《意见》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
《意见》要求,上述行业、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在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方面,《意见》要求,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垄断性中介管理制度,清理强制性重复鉴定评估。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市场化要素价格形成和传导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