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应急管理部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了2.5亿辆。应急部提醒注意充电的位置,坚决避免人车同屋。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司长苏洁介绍,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和每个人息息相关,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我国电动自行车发展是非常迅猛的。据初步统计,目前电动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了2.5亿辆。电动自行车在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违规使用,特别是违规充电引发的一些火灾事故,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从2018年5月起,应急管理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会同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苏洁说,在规范里面,增加了电器安全性能等强制性标准,进一步提升了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的水平,这个标准在今年4月15日已经实施了。
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苏洁提醒,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坚决不要私自改装、拆装电动自行车。要注意充电的位置,坚决避免人车同屋。不要在楼道、门厅等室内公共区域充电,更不能在房间内停放充电,一旦发生火灾,高温有毒的热烟气极容易造成人员的伤亡。此外,还要注意充电时间,坚决避免过长充电。由于很大一部分电动自行车没有过充保护功能,蓄电池充满电之后继续充电非常容易导致蓄电池的高温,这样的高温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要在固定的充电设施上充电,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有条件的地方,最好要建立集中智能的充电装置,这样就能更好保护使用者的安全。